第448章 误会-《刑凶集录》
第(2/3)页
林宇不着边际的反问,让郑有明愣了一下,才答道:“钱!”
林宇点头道:“当然是钱,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有一笔足够的钱,使他们的妻小父母能够在后半辈子过上优渥的生活,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愿意为别人顶罪呢?”
“这倒是有可能,你的意思是有人出钱买他们的命?”
“不是买命,比买命轻得多。
因为王有志他们是自首的,而且,根据他们自己的供述,必然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动的手,因此多半不是死刑,甚至判无期的可能性都不大。
或许坐个几十年牢也就出来了,搞不好因为立功表现,还能减刑。
到时候就能够回家和自己的妻儿老小享受不愁吃穿的人生,这诱惑不大吗?”
郑有明将手扶在了方向盘上,摇头晃脑了一阵:
“这诱惑的确很大。但是,证据呢?
若是嫌疑人和他们四人一口咬定杀人的就是王有志,是在嫌疑人的胁迫下干的这件事,我们怎么证明他们在说谎?
诚然,对他们五人来说,把王有志推出来顶罪对所有人都有利。
凶手背后的金主能让王永志他们过上好生活,凶手自己则可以从杀人变成教唆杀人减轻罪名。
这个道理谁都懂,但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啊!
而且,哪个冤大头愿意出这么大一笔钱?”
“证据的确还没有,不过冤大头倒是有一个!
你可别忘了,这件事的背后还站着一个大财主呢!”
“大财主?你说的是陈悯农?”
林宇点头道:
“对,就是陈悯农。
我们现在可以对陈悯农的资金流向进行调查,看看他最近有没有将钱打给几个私人账户,顺便我们也可以追查一下那几个私人账户的所属。
若真的能查到账户属于王有志施工班组四人的家人,那么我们的推论就成立了。
到时候与他们的家人了解一下情况,说不定就能找出……”
林宇当小没说完,郑有明便开口道:
“想通过他们四人和陈悯农之间的交易,来证明王有志被收买并没那么容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