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何俊的错-《刑凶集录》


    第(2/3)页

    何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在口供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他的口供仅仅证明了王有为的确与此案有关,尸体的来源就是他家。

    可是,林宇和高峰都无法从口供中判断杀人的人到底是王有为还是他的妻子。

    在何俊被带走后,林宇跟着高峰一起走出了审讯室。

    刚一进观察室,他就听到了高峰在自言自语:“何俊藏尸,王有为到底是毁尸还是杀人呢?”

    “我觉得王有为就是凶手,而不仅仅是一个毁尸灭迹的人。”

    林宇的话引起了高峰的注意:“你小子有什么想法?说说看。”

    “陈丽颖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的很清楚,她喜欢的人是刘绍。

    目前为止,鉴证科那边也没有传出,在陈丽颖的日记本中,发现有她记下了有关她和王有为0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任何记录。

    这本日记本是带锁的,并且塞在了有密码锁的行李箱里,证明这本笔记本里所记载的就是陈丽颖内心当中最深处的秘密。

    也就是说,本子上理应无所不记。

    若是他真的和王有为有什么,我相信她一定会记录下来的。

    所以,王有为所说的,陈丽颖和他之间的关系被自己的妻子发现,然后妻子一怒之下杀死了陈丽颖这件事,是不成立的。

    我觉得咱们没有必要将重点放在找王有为的妻子身上,而是找找实际的证据,想办法让王有为开口。”

    “行,我再派一队人到陈王镇去,把王有为的机电修理铺再翻一翻,看看能不能让侦查进度再往前推一下。”

    高峰话音刚落,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他拿起手机一看,喜上眉梢。

    这一瞬间的表情变化,林宇看在眼里,心道:“会不会是湘江市来消息了?”

    林宇猜的没错,打这个电话的,正是湘江市的周曙光队长。

    在他的努力排查下,湘江市警方成功找到了那个在湘江一直没有回到江城的车主。

    经过调查,他的行车记录仪当中的确在王璐死亡当天在去一零七国道的路上录下了一段一男一女争执的场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