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如果有个弟弟的话,说不定家里还能更加热闹一些,一起上宫学,一起溜出去玩,一起被父王罚站。所以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有个弟弟的话,那该有多好。” “如果是您的胞弟,那自然可以。”公孙朝劝说道,“可是这是丹阳屈氏的孩子,是屈燕姬的孩子,屈燕姬和您差不多大……” “那又如何?这次的郢都之囚,只不过是屈氏和白公胜作乱罢了,与屈燕姬和她肚子的孩子何干?” 熊胜不断拨动着篝火说道:“屈燕姬既然已经加入王室,那就是我熊氏王室的女人,她肚子里的孩子则更是无辜。若我的心胸,连区区妇孺都容不下,又如何容纳整个天下?” 熊胜将手中的树枝丢进了火里:“大不了到时候,将屈燕姬软禁了便是,而我,则会亲自将弟弟抚养成人的。” “公子……”公孙朝立马跪下,“公子至仁至善,必当振兴荆楚!” ……………………………… 时间来到第二天的清晨,公孙朝和公子中一边树林中骑马,一边在寻找着雩娄邑。 古时候没有GPS定位系统,也没有智能导航,只能根据周围大致的地形以及粗陋的地图来判断自己到了哪里。 雩娄邑,一座千户的城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其实最快捷的办法,就是找到连接着四通八达官道的寿春城,雩娄邑就在离寿春不远的地方。 但熊中和公孙朝现在被通缉,只能走小路绕行。而小路,就是从山林中穿行的路了,虽然有些绕和危险,但胜在难以被人发现。 “这条路对吗?”熊中语气怪异地问道。 “那个樵夫说绕过这座老鹤山就能看到雩娄邑的十里平原了。” “那为什么我们到现在还没绕过去。”熊中有些无法维持身形,有气无力地趴在马背上。 荆楚山林潮湿闷热,他的华服已经被汗水打湿了,又沉又黏。 “望山跑死马,不过马上就到了。”公孙朝用衣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喝了口水,“据说这段路以前又很多森林狼和大黑熊,但是雩娄邑出现了一位奇人,天天都会在这里击毙好几只黑熊狼王,这才让这片森林变得如此安全。” “天天击毙?!你在开玩笑吧?” 一提到这种奇人异事,熊中就来劲了,坐起身问道:“而且还是好几只狼王,狼王怎么可能这么容易被击毙。” “这件事还算是比较出名的吧,之前打听问路的时候,已经好几次听到过了。” 比起一身贵气的熊中来说,公孙朝更加“接地气”一些,所以问路什么的,都是由公孙朝来做。 公孙朝解释道 ,“那个奇人据说是寿春芈氏的小贵族,每天都会出来打猎,然后每天都会带着好几张兽皮,以及一两只黑熊和森林狼的尸体回城邑里。狼皮和狼尸的品相很好,而且个头极大,即便不是狼王,那也足够惊人了。” “这样的奇人,当真是豪杰。” 熊中的眼中,异常些向往这种已经强到了极致的武力。 春秋战国时期的人们,由于战乱频发,几乎人人尚武。因为只有强大的武力,才是战乱时期,最为可靠的保障。 “不错,确实是豪杰。”公孙朝点点头,“不过相比之下,雩娄邑邑长和这位,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是哪位?” “丹阳屈氏的屈恬,一千官兵输给五十山匪的事情,您也应该听说过吧?”公孙朝一边说,一边发出不屑的冷哼声,“这个废物差点把他们屈氏给他一百丹阳兵给败得干干净净,而且竟然……” “嘘!”熊中突然拉了一下公孙朝的缰绳。 “公子?” 熊中皱了皱眉说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诶?”公孙朝有些懵,“偌大个屈氏,出一两个废物,很奇怪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