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是去山里打猎了。 但是他讨厌女儿的事,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改变的。 谁知道杨尘会不会趁她放松,偷偷半夜把女儿丢山上去喂野狼? 想想就可怕! 那大常脊山脉上,听那村里的老人在说,长常有野狼成群结队的。 当然,野狼因为各个村里都有守夜人,所以没有下村里祸害人类。 但是据说,有几个胆肥的知青上了大常脊山脉都大半个月了,竟然没有一个回来的! 那几个知青都是村里的青壮年。 本来就是让知青帮着村里的汉子,一起去守夜的。 但是几个知青吃不了天天夜里不能睡的苦,就听人怂恿,去了大常脊山脉去打猎,赶走狼群? 这不是白白的送了性命嘛? 当时几个知青也是偷偷摸摸的上大常脊山脉的。 所以后来知道的时候也晚了。 估计几个知青都尸体都让野狼分食了。 就算野狼没有吃他们,他们在野外大半个月,估计也早就冻死了。 因为大东北,你就是出去外面半天,都可能回不了家了。 这天气冻的人恨不得给自己身上用火真烧一下,才有丁一点的温度。 所以说,在东北打猎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 像杨尘是带的白酒,那也只能一次抿小口。 你要是贪酒,一次喝多了,醉在外面,那就没命的。 这白酒越喝越上瘾。 因为你喝了就暖了一会,但是不喝的时候冷得很快。 所以有多少人出去外面,都是不是真的冻死的,而是喝酒多了,醉在外面再冻死的。 这个时候的白酒也不是人人都能喝得起的。 但是有人总是喜欢佘酒喝。 这个酒瘾一上来,真是老婆孩子都靠边! 唯有酒才是他的命! 杨尘也看过别人喝酒喝多的样子,真是,没法正常的思考的。 而杨尘要打猎,枪法还得准。 所以,他只有冷得很了,才会抿上一口,活活血。 夫妻两个在各自的心思下想着事,把一大碗的鹿肉汤面条吃了个干净。 第(2/3)页